(原标题: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)宇轩配资
天健审〔2025〕13323号鉴证报告针对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鉴证。报告仅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用,不得用于其他目的。管理层责任是提供真实、合法、完整的资料,注册会计师责任是在鉴证基础上提出结论。鉴证工作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执行,通过核查会计记录等程序确保信息无重大错报。结论认为,宁波华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报告符合证监会规定,如实反映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。前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61,754.52万元,扣除承销费、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,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0,968.96万元。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,专户已于2022年8月25日注销。报告附件详细列示了前次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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